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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2024-03-15 20:25:08

3月15日,区委书记、区总林长刘伟,区长、区总林长蒋冰签发我区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指出我区属于江苏省森林火险Ⅰ级火险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林区内人员活动剧增,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显著增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保障林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总林长令指出:

一是强化责任体系落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定地、定责、定人”。

二是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闭环整改。在重点林区持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严格落实火源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火源管控机制,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实行野外火源全方位管控,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禁火种进山,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是持续推进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持续开展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无线通讯、以水灭火工程、重点区域散坟集中区焚烧设施等建设,确保本年度重点林区智能监测预警、无线通讯实现全覆盖、以水灭火工程覆盖率达50%以上。

五是全力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强化应急演练。明确森林防火专业队前置驻守,确保实现森林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六是扩大森林防火宣传。增设宣传横幅、标牌和语音播报等宣传设施,张贴禁火通告,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素材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金   芮

校对:杨黎霞

责编:陈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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