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页
新闻
专题
活动
网站首页
//=$key?>//=isset($_GET['name'])?$_GET['name']:''?>//=isset($_GET['name'])?$_GET['name']:''?>
1号通告!高淳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
1号通告!高淳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
定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 春季开学推迟至2月17日
定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 春季开学推迟至2月17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现就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通告如下。
区食安办关于暂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通知
高淳区民政局取消2月2日婚姻登记办理!
高 淳 区 民 政 局 公 告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鉴于江苏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取消我区婚姻登记机构原定于今年2月2日(周日)为新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平安吉祥!谨向你们致以节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美好的祝福! “新冠”来袭,江苏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各项防控措施有
南京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
上一页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下一页
热门新闻
阿溧,后朝见!
张雪机车五冠封神,车里有一个高淳产核心部件
安徽游客为什么都要来高淳?
南京市高淳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年轻人最想“私奔”到高淳
高淳徐文婧,尤伯杯三连胜
今 晚 继 续 嗨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19006971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3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