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十三届高淳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4个巡察组对24个村(社区)开展机动巡察,同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统一设立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以及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的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