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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高淳区共享停车位来啦!
2021-12-29 20:37:08

开开心心地下班回家

好不容易躲过了拥堵路段

到了小区却发现没位置停车

此时的你和温暖的家之间

大概才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共享车位来啦!


高淳区积极践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

根据南京市政府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要求

全力推进本区停车共享工作

停车共享旨在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

上下班潮汐错峰停车

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高淳区首批开放2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352个共享车位

同时按照全市停车资源共享

一个平台,一张图,一个APP”模式

利用已建成的停车资源共享二级平台

依托“宁停车”APP实现

智能引导、泊位可视、停车预约、智能缴费等功能

为市民停车提供便捷化服务

市民可通过“宁停车”APP

查阅共享停车点

泊位数量、具体位置、收费标准等信息

并进行电话报名预约

具体共享停车点位信息见下表


序号

开放单位名称

场地位置

共享车位数

报名电话

1

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81号

18

18913338606

2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高淳区镇兴路227号

4

025-57339238

3

高淳区生态环境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7

025-57338721

4

高淳区文联

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1号

6

15996380917

5

高淳区烟草专卖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59号

5

13914488988

6

高淳区委党校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73号

14

13914471413

7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1号

10

025-57338609

8

南京市高淳区商务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9号

6

025-57312577

9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北漪路18号

8

13813091306

10

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56号

4

025-57331912

11

高淳区税务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81号

8

025-57330766

12

高淳区税务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103号

17

025-57330766

13

高淳区市场监督局淳溪分局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88号

8

18913893571

14

高淳区博物馆

高淳区淳溪街道石臼湖南路7-1号

52

18362056691

15

高淳区全民健身中心

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7号

48

13913333169

16

高淳区新市民中心

高淳区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

66

15051549870

17

高淳区电信分公司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88号

20

15335176966

18

高淳区供电公司

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3号

10

13705196891

19

高淳区农村商业银行

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123号

9

18018059995

20

高淳区粮食大厦

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26号

20

18018058302

21

南部路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20号

12

18913331119




共享方式及条件




01

共享停车位开放对象

高淳区居民;7座以下(包含7座)小型客车。



02

开放时间

工作时间:18:30--次日07:45;

周末、法定节假日:前一日18:30至周末、节假日次日07:45及以权属单位公告为准。



03

收费标准

按照高淳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04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房产或租赁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单位工作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放共享单位申请。本期共享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2. 泊位供应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予以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确认为共享服务对象。如申请数量多于共享泊位数量,按照优先规则及公开抽签形式,确定共享服务对象。

3. 共享服务对象应与泊位供应单位签署停车共享协议。



05

相关要求

1. 申请人须长期居住在高淳区,一户、一套房产、一辆车在全区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共享泊位,时效为1个季度。

2. 居住小区及周边无固定泊位、所在居住小区已对外实行共享、无共享停车违规记录的申请人优先。

3. 车辆须注册在申请人名下,停放车辆牌照须与申请车辆一致。

4. 车辆停放须服从泊位共享单位管理及相关防疫规定。

5. 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或违反共享协议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共享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6. 相关要求以协议约定为准。

欢迎各位车主报名~~


素材来源: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编辑: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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