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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操作指南来了!事关你的公积金
2022-06-09 16:54:38

6月8日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宁金管〔2022〕20号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助企纾困各项举措,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补缴计划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8日




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操作指南



来源:南京公积金

编辑: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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