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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区垂钓 3人被处罚
2021-01-15 17:14:45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我区加强重点水域、河湖岸线巡查力度,切实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效,确保“禁渔令”落地见效。

1月1日,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在水阳江水域杨家湾船闸附近发现夏某正在垂钓,现场钓竿一根,未发现渔获物。1月3日,执法人员在同一水域附近发现周某与吴某在垂钓。现场钓竿2根,未发现渔获物。经调查,夏某、周某与吴某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属实,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垂钓,并将依照《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三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元月1日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固城湖(种质资源)保护区、石臼湖、水阳江流域等开展“十年禁渔”执法巡查,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8台。截至目前,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案件共立案13起。

(张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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