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刑事和解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轻微刑事案件调处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9月14日,高淳区司法局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室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共同推进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平台建设工作要求,自8月中旬开始,高淳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与区检察院高位对接,对刑事和解室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规章制度的完善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针对性的指导。
挂牌仪式上,高淳区司法局局长洪艳艳对刑事和解工作提出了坚持依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导入刑事和解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既熟悉检察业务又有调解专业技能的两方面优势,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手段,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努力打造高淳刑事和解品牌;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系人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刑事和解平台建设运行的三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