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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9-08 10:28:2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4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局党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20年3月制定了《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学习,强化了局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丰富了学习内容。

(2)截止2020年7月,党组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创建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专题学习7次,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交流研讨3次,进一步增加了学习的效果。

(3)通过每月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并于5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高淳区全面从严治党工程实施方案>等“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党员干部对区重点工作的了解。

2. 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4)2020年4月组织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意识充分融入应急管理工作。

(5)今年完成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指挥中心建设等工作,由党组会议商量,纳入“三重一大”。

3. 关于“系统化思维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6)区应急管理局领导自2020年7月起,在企业、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7)一是根据“三张清单”(区市场监管局提供1385家,供电公司提供277家、市应急管理局通过181平台推送18073家单位),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作用,累计开展检查9640人次,排查出疑似“小化工”单位55家,认定为违法违规“小化工”9家,截止7月15日全面落实“两断三清”,区应急管理局对2家企业立案3起,处罚金额51.33万元。二是区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型建设(维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安委发〔2019〕6号)。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小型建设(维修)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高安委办发〔2019〕84号),明确小型建设(维修)工程“六个一”安全监管流程。

4. 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深”问题的整改。

(8)2020年1季度,区各板块、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参照《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制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9)一是成立了3个区级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深入各单位督导检查,目前区级督导工作已完成,期间聘请专家41人次,排查出问题隐患951项,已完成整改893项,整改率93.9%。二是会同区委编办制定《高淳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54个相关部门单位,4个区属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安全监管科室。

(10)2020年2月,会同区委编办印发《高淳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并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高质量考核办法,提高考核权重。

5. 关于“属地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1)2020年5月,区安委办发文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并在2020年度街镇绩效考核日常职能工作考核细则中明确,不按规定配备执法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每少一名扣1分。7月份年中考核已按照该考核细则执行。

6. 关于“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2)一是制定印发了《高淳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奖励办法》、《高淳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动员全区举报“三黑”违法违规行动的通告》等文件;二是严格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三是引导企业安全生产提档升级,目前我区共有343家工贸企业(规上企业143家)、7家化工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

(13)一是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高淳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27个专项整治方案,依托“八项机制”(每周调度、督查督办、暗查暗访、警示约谈、正向激励、社会监督、联席会议、专家检查),深入推进27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截止7月23日,全区共组织检查企业13799家次,排查一般隐患6308项,已整改到位6149项,其余159项正在推进整改中,整改率97.5%。二是根据方案要求,主动对接480余家企业,举办建材、纺织服装、机械、轻工共4场专题宣贯会,解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5方面20项具体内容。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讲26场,组织观看《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42场,编印《清单》宣传折页5000份。

(14)2020年4月14日,区安委办印发《区安委办关于在企业中开展“春风行动”和“创先争示范”的通知》。截止7月15日,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先进”、“示范”企业96家。4月1日,区安委会印发《高淳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奖励办法》。

(15)已按计划曝光2次4家生产经营单位,分别于4月、6月曝光3家公司和1家便利店。截止6月,暗查暗访协议单位已暗查暗访176家次生产经营单位。

(16)截止6月底,事前行政处罚案件69件,同比增长237%,通过加大事前行政处罚力度,有效倒逼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7. 关于“公共安全生产宣传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7)2020年6月底开始在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每周三和周五定期开设《安全课堂》、《科普》等专题专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与率达3万多人次。

(18)截止2020年7月,高淳电视台完成《应急守护》专题片7期,今日高淳报完成《应急守护》15期、《安全发展同心同德,美丽高淳共建共享》6期,进一步为群众普及了相关安全知识。

8. 关于“面向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9)3月份对全区普遍存在机械传动设备的2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镇街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0)2020年6月,我局按照《高淳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要求,对“4·27”火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9. 关于“对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21)制定了《高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学习宣传保障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22)2020年4月,区委组织部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内容纳入《高淳区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5月在区委党校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板块分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23)截止2020年7月,区整治办针对专项整治、省市督导反馈问题、安全生产飞行检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共计下发督办函、交办函13份,目前已办结11份,通过督办的方式,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24)一是全区共调整划分应急格49个,安监格659个,配备应急网格员231名,利用“181”信息化平台采集录入生产经营单位17821家(其中社会面/九小场所17162家),复核非实有生产经营单位26094家。标注各类风险(源)21946处,安全检查、走访31508家次。二是4月14日,在砖墙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自2019年9月以来,全区10个板块已登记246个小型建设(维修)工程项目,已竣工项目176个,在建项目70个,并全部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今年来该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11. 关于“部分安全风险较高行业领域督促整改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25)2020年1月,区整治办转发《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分解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制定了1个总清单和27个整治项目化清单。

(26)2019年12月,区整治办印发《高淳区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高层建筑、城中村、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同月,区整治办印发《高淳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将群租房整治纳入区级挂牌督办事项;2020年5月区安委办印发《高淳区“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12. 关于“协调推进人才培训力度不大,特种行业技术培训水平不高、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27)每年对培训机构开展2次专项检查,目前我区共有2家安全培训机构,2020年上半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高淳区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意识,创新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下半年专项检查安排在10月份。

(28)引进南京欣淳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培训机构已于2020年7月上旬开始受理培训报名,并开展培训工作。

13. 关于“1+N应急预案修订迟缓”问题的整改。

(29)2019年12月底,我区41项区级专项预案已由各牵头部门完成修编。通过预案的修订进一步理顺了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增强了我区救援协调联动能力。

(30)应急管理局自组建以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2020年5月,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部的《应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并要求在值班时按要求登录《应急综合业务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应急信息联动和联动机制畅通。

1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31)2020年1月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会,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6月,局党组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课,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同月,区应急管理局向区宣传部报送了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32)2019年的个人述职报告和2020年5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个剖析材料,局党组书记都能在会前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个人相关材料中,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把关,进一步压实了局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3)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于3月、6月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分析了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部署,通过分析研判,抓牢了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15. 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34)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已开展提醒谈话7次,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35)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由局党组书记结合实际亲自把关审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16. 关于“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未梳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问题的整改。

(36)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要求,罚没款全部由被处罚单位直接缴入财政存款专户。

(37)落实专人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按照编号管理要求进行编号。

17. 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8)帮扶资金由局党组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后执行,严格按照支出项目列支。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2020年1月制定了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8. 关于“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40)2019年3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停发宣传通讯稿酬和烟花办补贴事宜,并于当月停发。

19. 关于“党组会和行政会议事决策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41)印发《区应急管理局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高应急发[2019]38号),含工作例会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请销假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并按要求认真执行。

(42)2020年7月修定完善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明确党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内容、议事程序和纪律要求,2020年已召开党组会议14次。

20. 关于“党建资料重形式”问题的整改。

(43)年初,制定了《2020年“统一活动日”计划安排表》和《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2020年3月,邀请宣讲团成员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授课宣讲,6月,进行了党员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理论学习效果。

(44)今年以来,党员积极参加永宋村疫情期间值守约45天左右,开展“统一行动日”活动4次、文明交通志愿活动9天、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2次,主动对接企业480余家,举办建材、纺织服装、机械、轻工共4场专题宣贯会,解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5方面20项具体内容。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讲26场,组织观看《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42场,编印发放《清单》宣传折页5000份,通过上述活动,将党员活动融入实实在在的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宗旨意识。

21. 关于“党小组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45)年初,局各党小组制定了活动计划,2020年1月,局党支部研究了各党小组活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各党小组的学习活动等内容。

(46)2020年5月,支委会讨论研究党小组长职责,并下发至党小组,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党支部委员能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党小组作用。

22. 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47)局党组每年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到了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程序,2020年5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文件,提出了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经局党组书记审核后,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另外,邀请了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织部、机关工委等相关人员列席,民主生活会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48)2020年5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局领导能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局领导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17次,党小组活动7次,进一步夯实了我局的党建工作。

23. 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4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4月,印发《关于成立干部选拔考察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等组成的2人以上考察小组,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考察谈话由2人以上进行的要求。

(50)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及人员,指定专人如实收集过程性资料并按规定归档。2020年1月,区应急管理局中层干部任免全程纪实资料已收集并按规定存档。

24. 关于“部门专业力量不强”问题的整改。

(51)截止2020年7月,已落实专职副主任1名,抽调监察大队2名人员从事安委办工作。

(52)2020年6月,组织了第一期镇街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8月,选派了10名业务人员参加市法制培训;6月,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交叉执法活动1次,同时,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飞行检查8批次,全面启动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 3个督导(巡查)组聘请专家检查各类企业(场所)192家次。

(53)2020年1月,重新修订了《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暂行规定》和《高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完善了执法制度。

25. 关于“街镇执法力量偏弱”问题的整改。

(54)已协调区司法局,将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类别,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已包含安全生产,强化了镇街安全执法力量。

26. 关于“应急网格员队伍技能不足”问题的整改。

(55)2020年3月起每月至少在网格员工作群中推送两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小知识供网格员培训学习,7月组织了一期网格化专题培训会。通过授课和网络培训,进一步丰富了网格员的知识储备,从而逐步提升了我区应急网格员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

27. 关于“审计整改未全面落实”问题的整改。

(56)2019年12月,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高应急发[2019]39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专门落实财务及内审人员,规范财务收支,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组织党员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效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强国”、“学用新思想”学习,并每周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促使党员干部养成每天学习的习惯,进一步丰富了党员理论知识。

(2)局全体党员干部于2020年5月和6月,分别参加了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并回答群众咨询,用实际行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红色基地现场教学已编制计划于10月31日前完成。

(3)2020年6月组织局全体党员进行了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成绩良好,通过测试,加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最新理论知识的掌握。

2. 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4)组织专家开展暗查暗访。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液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共排查隐患432项,截止2020年7月完成整改425项,排查出重大隐患21项(涉及11家企业),已完成整改19项。对重大隐患,区安委办及时挂牌督办,对完成整改的及时予以销号摘牌,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正在按照规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5)已制定调查问卷,并在服务、检查企业过程中,进行问卷调查。

(6)已与行政审批局对接,共同做好对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把关。目前已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问卷调查工作,就企业发现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通报行政审批局。

3. 关于“职能整合、融合、联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7)2019年2月区地震办整建制转隶至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地震工作,2019年9月,新设立防灾减灾救灾中心,编制5名,设主任1名,承担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今年地震办及防灾减灾救灾中心通过招录增加人员5名。

(8)积极统筹应急力量,强化应急联动,今年汛期整合全区公安、消防、武装等15个部门力量880名救援队员组成15支救援队伍,另外,积极联系省、市两支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抢险救援。

4. 关于“硬件建设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9)应急指挥心硬件建设已于2020年6月底完成。目前正在会同区大数据中心对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统一融合。

(10)2020年7月完成“一张网”可研报告的编制,中旬区大数据中心完成可研报告的内部评审,目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计划8月开始“一张网”建设。

(11)2020年6月,省、市地震局为游子山地震台新增加一套地震气象三要素观测仪器,并更换UPS不间断电源仪主机及蓄电池,确保了我区地震监测工作连续稳定可靠。

(12)已于6月30日由省、市地震局协助将游子山地震台原年久失修的管理用房内部设备进行整体迁移,同时在大门口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定期对围墙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303007;电子邮箱gcyjglj@163.com。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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